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《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》答记者问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,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,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》(国办函〔2024〕20号,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。为便于各有关方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容,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接受采访,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问:《工作方案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?
答: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。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,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、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。近年来,我国新建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,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深入实施,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,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。由于我国建筑规模总量大,建筑领域能耗和碳排放总量依然较高,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,未来还将持续增长,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存在巨大潜力。加快建筑领域节能降碳,是推动完成“十四五”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、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重要支撑。为此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《工作方案》,提出了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总体要求、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,推动更高水平、更高质量做好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,着力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质量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。
问:《工作方案》提出了哪些工作目标?
答:到2025年,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,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新建超低能耗、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.2亿平方米以上,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,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%,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%,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。
到2027年,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,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,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,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,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。
问:《工作方案》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?
答:为持续提高建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、降低碳排放水平,《工作方案》部署了1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。
一是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。优化新建建筑节能降碳设计,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,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。强化年运行能耗1000吨标准煤(或电耗500万千万时)及以上建筑项目节能审查,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。
二是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。组织实施能效诊断,以城市为单位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。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部分的能效应达到现行标准规定,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公共建筑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%以上。
三是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。加大高效节能家电等设备推广力度。建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,加快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机制,依法开展建筑冬夏室内温度控制等情况检查。推广应用高效柔性智能调控技术,推动建筑群整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和调峰。
四是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,试点推动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,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。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,支持地热能、生物质能、太阳能供热应用,开展火电、工业、核电等余热利用。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常态化监管和后评估。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。